根据林区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林区党委巡察组进驻我局开展了巡察,并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牵头领导,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局办公室、事业单位管理科为责任科室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学习研究反馈意见,制定《林区人社局关于落实林区党委第六轮巡察有关情况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神人社党组〔2024〕16号),对整改事项实行清单式安排、销号式推进,确保整改进度、整改质量“两保证”。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关于“专项检查覆盖范围不够全面”问题
1.实地检查单位没有全覆盖。
整改情况:已对没有开展实地检查的单位进行了津补贴专项检查,共检查71家单位(其中4家区直医疗事业单位检查情况已专题汇报到林区纪委监委)。
2.自查报告未收集齐全。
整改情况:已督促还未提交自查报告的单位提交了自查报告。林区组织部和林区人社局共收到97份自查报告,覆盖林区所有机关事业单位。
(二)关于“资料台账建立不规范”问题
1.未按照林区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及时建立和上报“面上问题清单”和“线索移送清单”台账。
整改情况:已按照要求建立并上报了“面上问题清单”和“线索移送清单”台账,整改期检查情况已同步更新。
2.部分被检查单位现场检查记录底稿缺失。
整改情况:根据前期现场检查情况以及笔记本记录梳理了底稿,补充完善了各单位检查记录底稿共计67份。
(三)关于“会商研判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在整改期内认真落实会商研判机制,对未检查的单位开展检查后,及时进行了会商研判,推动整改。对津补贴规章制度建设开展会商,推动制度落实。
(四)关于“督促问题整改不够深入”问题
1.部分问题单位未向人社局报送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督促问题单位整改到位,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清退,提供整改材料。23家问题单位已完成津补贴清退工作,共清退18.85万元。
2.整改佐证资料不全。
整改情况:已要求问题单位提供清退的佐证材料,能够反映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已完成整改。
3.对全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全面,监管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区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出台了规范绩效工资以及津补贴的通知文件,文件明确规定了区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单位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倍数,对津补贴发放提出了指导意见。二是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通报了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情况,要求各单位重视津补贴发放纪律,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按照政策要求执行。三是组织部、财政局和人社局联合对今年新招录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明确了住房补贴计算口径,从源头解决不规范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林区人社局将高度重视津补贴发放纪律,继续按照林区党委要求,把监管津补贴任务融入到工作实践当中,持续发力建立长效机制,运用巡察整改成果推动人社工作做出更大的业绩,为持续推进林区高水平保护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集中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19-3335263;电子邮箱:rsj@snj.gov.cn
中共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