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9年度林区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坚持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一)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由办公室牵头,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联络机制,加强与政务中心的衔接,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安排有落实、互动有回应、推进有协同良好状态。
(二)坚持重点公开。一是做好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确保在社会保障、人才引进、促进就业等重点领域的重点信息公开内容全面及时更新。二是加强对本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的监管,信息公开前须单位主要负责人把关签字。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建立了完善的新闻发布和网络引导、政务舆情监测、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同时将网络舆情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范畴。全年线上收到信访件10件,回复10件,办结率100%;指定新闻舆论评价117条;转发20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7月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了完善和补充,门户网站由林区报社实现集约化管理,使栏目更丰富、功能更齐全,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85条、集约化管理以来主动公开各类信息68条;神农架人社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3条。同时在湖北政务服务网公开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受(办)理程序、依据、期限等基本事项。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5 | 5 | 5 |
规范性文件(含各行政机关以本机关或本机关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有正式文号的公文) | 104 | 50 | 5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36 | -2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117 | 115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19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25 | 25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8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19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19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2399800 |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受理程序,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和答复。2019年,未接到依申请公开请求。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全年,我局未收到针对本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行政复议案件,未引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日常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主要是:一是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有待加强;二是基础管理滞后,人社部门信息系统软、硬件老化,存在着一定的管理隐患;三是人社系统缺编、空编现象严重,人少事多的矛盾日益凸现,不能满足日常工作的要求。
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抓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权益保障、人才引进公开工作,使信息更新常态化;
二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交流。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专项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向其他先进地市、先进单位学习经验,不断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