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14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8号)精神,切实抓好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和费用管理,现结合林区实际,制定《神农架林区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神农架林区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
神农架林区财政局 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神农架林区交通运输局
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
神农架林区总工会
2025年7月29日
神农架林区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14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北省应急管理厅湖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湖北省工伤预防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8号)精神,加强工伤预防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间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统筹推进工伤预防工作,规范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决定建立神农架林区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成员单位
神农架林区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由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农架林区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神农架林区财政局、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神农架林区交通运输局、神农架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神农架林区应急管理局、神农架林区总工会九部门组成。
二、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林区关于加强工伤预防、促进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加强和改进林区工伤预防工作的措施和办法。
2.每年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伤预防费使用、工伤事故、职业病、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研究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
3.建立、优化工伤预防专家库,从人社、经济商务、财政、住新、资建、交通、卫健、应急、工会、相关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推荐的专家中择优组建。
4.共同推进工伤预防重大宣传、培训活动。
5.开展联合检查、专题调研,督促企业履行工伤预防主体责任。
6.提出工伤预防工作建议,研究协调工伤预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定期牵头召开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拟定当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工伤预防重点项目并作出预算。负责工伤预防专家库的日常管理,组织专家对行业、企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申报的项目进行立项评审、评估验收等工作。负责与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单位和服务机构签订项目协议,对协议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费用审核和结算。
林区经济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指导督促行业、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林区财政局: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工伤预防费的经费保障工作。
林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负责加强对市政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监督、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并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
林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监督、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并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
林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加强对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工伤预防、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监督、指导;督促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并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培训和安全教育。
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督促行业、企业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工伤预防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救治工作;及时提供涉及职业病高发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信息并督促其参加工伤保险。
林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督促、指导直接监管领域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共享隐患排查及事故调查情况,根据安全事故发生情况综合分析提出工伤预防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名单;按照部门职责协助做好工伤预防工作。
林区总工会:负责对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工伤预防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工伤预防工作意见建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工作机制
(一)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交流。林区人社部门每年向联席会议通报上年度全林区工伤保险参保及待遇支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情况;其他成员单位按联席会议职责向联席会议通报各自有关工作情况,为全林区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提供参考依据。
(二)研究确定工伤预防重点领域。
根据《湖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保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能力和储备金留存的前提下,结合近年来林区工伤保险收支及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高发的行业、企业、工种、岗位等情况,经联席会议研究,统筹确定下一年度工伤预防重点领域及工伤预防费用支出预算,并于每年10月底前由林区人社部门参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规定的程序确定工伤预防服务机构,推动组织项目实施。参照政府采购法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其费用低于采购限额标准的,可协议确定服务机构。
(三)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工伤预防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管指导。
(四)项目评估验收结果运用机制。
工伤预防项目年度评估验收工作结束后,由林区人社部门收集汇总评估验收报告,并向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报告评估验收工作情况,评估验收情况作为开展下一年度工伤预防项目的重要依据。
五、联席会成员名单
召 集 人:蒋 勇 林区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召集人:李 伟 林区人社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成 员:翟兴林 林区经济商务局党组成员
向 军 林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国忠 林区住新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李玉成 林区资建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王红先 林区交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蔡邦菊 林区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席大仁 林区应急局党委委员
胡 松 林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办公室主任:高金梅 林区人社局社保科负责人
联络员:
余淑君 林区经济商务局矿产运销科副科长
王玉萍 林区财政局行政政法科副科长
肖明伟 市政工程质安中心工作人员
赵克军 林区资建局质安中心负责人
袁道君 林区交通局运输安全科工作人员
王三仟 林区卫健委政法科负责人
孙 兵 林区应急局安全生产协调科负责人
李民强 林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召集及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或调动需要调整的,由其所在单位的继任人自然替补。所在单位应将相关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备,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调整相应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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